投资移民简介

投资移民是指具有一定资产,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工商业经营或管理经验的人士,以投资的方式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可以投资于目标国家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该类申请人必须愿意将资金投资于目标移民国家,以促进目标移民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而获得的回报是拥有可以让子女免费或优惠读书,以及自由进出该国的便利。

香港投投移民

香港投资移民,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香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
根据规定,申请投资移民香港的人士,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

一.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有经济能力,且在申请前后都没有不良记录;
二.是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的净资产;
三.是在香港至少投资650万港元,可投资于房地产、股票、债券、存款证等。连续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便可申请香港居留权。申请者不能在7年内将投资以任何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它机构,抽取资金离开香港,否则很可能被终止移民资格。

不过,计划只适用于外国籍人士、澳门特区居民、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台湾居民等,中国内地人士不能直接进行投资移民。但由于计划内含“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所以很多内地人士,通过取得海外永久居民身份,绕道到香港申请投资移民。

澳洲移民

(A) 132商业奇才(直接永久居留签证)
1. 过去四年中之任何两年,公司资产净值超过A$400,000
2. 该两年公司营业额超过A$3,000,000
3. 申请时个人财产超过A$1,500,000
4. 年龄少于55岁(若55岁或以上便要有州政府之赞助,证明在澳洲之生意计划能超乎一般经济效益)

(B) 160商业东主(四年自雇暂时工作签证)到澳洲后再转890或892(永久居留签证)
1. 过去四年中之任何二年,在公司资产净值超过A$200,000
2. 该两年公司营业额要超过A$500,000
3. 申请时个人财产超过A$500,000
4. 年龄少于45岁
5. 能操流利商业英语
6. 要提供证明为何要暂住在澳洲做生意
7. 向州政府登记及提供个人商业背景及生意计划

(C) 161高级行政人员(四年自雇暂时工作签证)到澳洲后再转890或892(永久居留签证)
1. 所任职公司过去四年之中任何两年,营业额超过A$50,000,000
2. 公司高级管理行政人员(公司最高架构首三层)
3. 申请时个人财产超过A$500,000
4. 年龄少于45岁
5. 能操流利商业英语
6. 能出示居澳营商之需要

(D) 162投资基金(四年暂时签证)到澳洲后再转890,891或892签证
1. 具有三年管理公司经验及过去五年中有一年拥有该公司10%以上股份或有A$1,500,000直接投资经验
2. 在过去连续二年内公司净资产加上个人财产,每一年都要有A$2,250,000
3. 年龄少于45岁
4. 能操流利商业英语
5. 向洲政府登记及提供以往个人生意背景及到澳洲后之生意计划
6. 向洲政府指定基金投资A$1,500,000为期四年,基金户口名字可以是主申请人或与配偶联名持有
7. 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E) 163州政府赞助商业东主(四年自雇暂时工作签证)到澳洲后再转890或892(永久居留签证)
1. 公司过去四年之中任何两年,营业额超过A$300,000或具有四年任职行政管理经验
2. 公司资产净值加上个人财产超过A$250,000及能转移到澳洲作生意用途
3. 年龄少于55岁
4. 生意计划有州政府之赞助

(F) 164州政府赞助高级行政人员(四年自雇暂时签证)到澳洲转890或892(永久居留签证)
1. 所任职公司过去四年之中任何两年,营业额超过A$10,000,000
2. 公司高级行政人员(公司最高架构首三层)
3. 申请时个人财产超过A$250,000
4. 年龄少于55岁或州政府证明在澳洲所计划做的生意有超乎一般经济效益
5. 能出示居澳营商之需要
6. 生意计划得州政府之赞助

(G) 165州政府赞助投资基金(四年暂时签证)到澳洲后转890或892或893(永久居留签证)
1. 有三年管理公司经验及过去五年中有一年拥有该公司10%股份以上或有A$750,000直接投资经验
2. 过去连续二年内公司净资产值加上个人财产,每年都超过$1,125,000
3. 年龄少于55岁
4. 向州政府指定基金投资A$750,000为期四年,基金户口名字可以是主申请人或与配偶联名持有
5. 生意计划得州政府之赞助
6. 到澳洲后四年中有两年居留于赞助州政府之城市内

(H) 890自雇东主(永久居留-在澳洲本土申请)
1. 所有持有160,161,162,163,164,165签证者均可申请
2. 在澳洲成立生意两年
3. 在申请前十二个月公司资产净值达到A$100,000
4. 申请前十二个月,公司营业额达到A$300,000
5. 申请前已雇用至少两个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纽西兰人超过十二个月
6. 申请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资产净值加上个人在澳洲之资产超过A$250,000

(I) 891在澳洲投资基金(永久居留-在澳洲本土申请)
1. 申请人已持有162签证
2. 在取得162签证后到澳洲居留,之后四年内其中两年居留在澳洲任何省份
3. 所持有州政府投资基金已满四年时间
4. 继续承诺州政府投资或做生意

(J) 892州政府赞助自雇东主(永久居留-在澳州本土申请)
1. 所有持有160,161,162,163,164,165及457独立签证者均可申请
2. 在澳洲成立生意两年
3. 申请前十二个月,公司营业额达到A$200,000
4. 有州政府赞助
5. 申请前连续十二个月内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其中两个:
(a) 雇请一个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纽西兰人
(b) 公司资产净值加上个人在澳洲之资产超过A$250,000
(c) 公司资产值超过A$75,000

(K) 893州政府赞助投资基金(永久居留-在澳洲本土申请)
1. 申请人一定要是165签证持有者
2. 在取得165签证后到澳洲居留,之后四年中有两年居留于赞助州政府之城市内
3. 所持有州政府投资基金已满四年时间
4. 继续承诺州政府投资或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