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设立

  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 代表处
组织机构 一人有限公司: 董事会1人,监事会1人,股东为1个法人或自然人
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会1~13人,监事会1人,2~50个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5~19人,监事会至少3人,2~200个股东
成立需提供材料 投资方证明
(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
境外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需要经过公证人,所属国国务院,所属国中国大使馆的公证以及认证

母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需要经过公证人,所属国外交部,所属国中国大使馆的公证以及认证

租房合同(租期一年以上) 租房合同(租期一年以上)

租房合同
( 租期一年以上,必须是涉外商务楼 )

所租赁房屋产权证 所租赁房屋产权证

所租赁房屋产权证

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章程 章程 母公司情況介紹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申请书 ,委托代理授权书
  上年度审计报告 任命书(首席代表)
  投资人护照,投资方董事的护照,境外投资方企业银行资信证明,任命书(董事、监事、经理),拟设立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监事会成员简历及身份证件,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2寸彩照)

母公司董事的护照 ,母公司银行资信证明 ,首席代表的护照/身份证 ,首席代表的护照/身份证,首席代表的简历和照片 (2寸彩照 )

  申请书 ,委托代理授权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通知单

4.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
办理营业执照,制作公章

6.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办理税务登记证

8.
开设资金账户,注入注册资本

9.
验资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去银行开设验资户

3.
验资

4.
办理营业执照

5.
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办理税务登记证
1.办理工商登记申请

2.
办理工商登记证及首席代表证

3.
制作代公章

4.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办理税务登记

6.
办理外汇登记
 



中国有限公司之经营管理

企业开业登记和年审
应到其所在工商局办理开业登记,营业执照每年需到企业所在的工商局办理年审; 国家税务局包括国税局与地税局,每个城区都有其各自的国税与地税局,企业开业前应到其所属的国税 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所得税
按月或按季缴税,其中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税率
记账货币
以外国货币记账的合营企业,除编制外币的会计报表,还应另编折算人民币的会计报表。
劳动合同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雇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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